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广西北海的赖某、吴某、廖某发财心切,通过帮人相亲从中私吞巨额彩礼,5月8日,三人被凤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不等数额的罚金。
2018年8月份,凤台县村民丁某委托当地人苏某为其介绍对象,苏某随即联系了广西北海市的吴某、廖某夫妇帮忙介绍,并商定了介绍费。之后,苏某开车带着丁某父子到达广西北海市,见了几个女孩均未相中。吴某、廖某又联系了赖某,让其帮忙物色相亲对象。赖某、阿红(另案处理)带着丁某父子来到广东省信宜市和黄某相亲,双方比较满意。
当天,从女方家离开后, 赖某在电话中和吴某、廖某商议彩礼钱一事,并让二人告知男方不要向女方透露彩礼钱的具体数额。此时,吴某夫妇便知赖某想从中骗钱,但为了获取“介绍费”依然答应。
次日,吴某到宾馆和丁某父子谈论女方索要彩礼钱一事,经讨价还价,丁某父子愿意给付13万元的彩礼钱。后丁某父子到阿红家中以现金方式交给吴某11.8万元,剩余的1.2万元由苏某要去,谎称交给了吴某作为介绍费,实际留作个人劳务费。
当日,赖某、吴某到女方家中,试探询问黄某需要多少彩礼,黄某未明确表态。接着,赖某、吴某、阿红、廖某驾车带着苏某、丁某父子再次到女方家,在路上,几人一再叮嘱丁某父子,不准和女方说出彩礼数额,否则就把婚事搅黄,彩礼钱也不会退。
在女方家中,男女双方均同意婚事,并签订了婚姻介绍协议书,后吴某私下将9.2万元交给了赖某,留下2.6万元作为其和廖某的“介绍费”,赖某、阿红则背着男方及吴某、廖某等人将其中的1.8万元交给了女方家,告知该款为男方给的彩礼钱,剩下的7.4万元由两人分掉。
苏某驾车带着丁某父子以及女子黄某返回安徽。回到丁某家不久,由于黄某不愿意在本地生活,丁某向黄某索要彩礼钱时,才得知女方只得到1.8万元,遂向警方报案。案发后,赖某、廖某、吴某、苏某四人全部退出了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赖某、吴某、廖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为他人介绍婚姻之机,向被介绍双方隐瞒真相,从中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王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